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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拉法基水泥窑协同处置工程环评信息公示快装球阀

发布时间:2022-08-29 21:10:28 来源:双业机械网

都江堰拉法基水泥窑协同处置工程环评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等文件要求,现将都江堰拉法基水泥窑协同处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1) 建设项..根据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等文件要求,现将都江堰拉法基水泥窑协同处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 建设项目名称:都江堰拉法基水泥窑协同处置工程

(2) 建设性质:新建

(3) 建设单位:成都兴蓉拉法基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4) 建设地点:四川成都都江堰市经开区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厂内

(5) 总投资:6591.65万元

(6) 拟建设规模及处置方案:利用现有都江堰拉法基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污泥处理能力300t/d(含水80%)。

二、建设背景

国家在《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指出,污水处理厂应对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承担处理处置责任,加快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厂新建、改建和扩建时,污泥处理设施应当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不具备污泥处理能力的现有污水处理厂,应当在该通知发布之日起2 年内建成并运行污泥处理设施。随后,环保部等六部委又下发了《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要求在“十二五”期间,做好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黄河中上游、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巢湖和滇池8 个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其主要思路就是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提高污水处理率和污水处理水平,并加强对城市生活污水污泥的处理处置。

成都市随着城市的发展、扩大,市政基础设施的完善,污水收集率的提高,污水量的增加,污水污泥量也随之加大,现有污水处理工程的处理能力已不能满足需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将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使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十二个五期间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将达到95%以上,届时将产生更多的生活污泥。

综上,本项目的建设是满足城市规划的需求,解决目前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处置问题,使污水污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以达到妥善处置。

三、污泥性质的确定

根据环保部《关于污(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有关意见的函》(环函[2010]129号)第一条:单纯用于处理城镇生活污水的公共污水处理厂,其产生的污泥通常情况下不具有危险特性,可作为一般固体废物管理;第三条:以处理生活污水为主要功能的公共污水处理厂,若接收、处理工业废水,且该工业废水在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前能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共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可按照第一条的规定进行管理。但是,在工业废水排放情况发生重大改变时,应按照第二条的规定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同时,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排水水质监测网成都监测站提供的成都市六座污水处理厂污泥浸出液监测报告可知:按照GB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实验,污泥浸出液中PH在6~9之间,且总汞、总铬、总镉、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总铜、总锌和总锰均未超过GB8979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综上,本项目污泥来源主要为成都市城镇生活污水的公共污水处理厂,该污泥可作为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同时,该污泥浸出液检测满足第Ⅰ类一般工业固废要求。因此,本项目污泥固废性质确定为第Ⅰ类一般工业固废。

四、污泥处置方案的确定

根据成都市各厂污泥质检测数据,本项目污泥基本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水泥熟料生产用泥质》CJ/T314-2009 的要求,故本工程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方案。

拉法基水泥厂就在成都市都江堰市经济区,成都市各污水处理厂污泥采用专用密闭厢式车运输,运输路线选择远离水源保护地、自然保护区、重点保护目标,运输时间可以选择人流、车流较少的时段。

五、协同处置水泥窑依托情况

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具有三条完整的水泥生产线,产能分别为设计3200t/d、3500 t/d 及4600 t/d,满足处置80%含水量的污泥300 吨/天的处理能力,可以实现全年不间断停窑并协同处置污泥等废弃物。

六、项目组成及建设条件

污泥处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泥接收料仓及配套的污泥输送系统及环保设施等,总占地约3亩。项目用电由拉法基水泥厂接入,依托拉法基市政供水,同时利用水泥厂现有道路相接。

本项目拟建厂址地质作用结构稳定性较好,污泥接收料仓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

七、污泥处置工艺

本工程利用距水泥厂较近的有利条件,根据水泥厂的生产能力,可接纳市政污泥量,污泥泥质及国家对“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的相关要求等条件,确定本工程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方案。

(1)工艺流程简介

水泥窑并行处置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生产工艺流程见下图:

工艺流程说明: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由用专用密闭厢式车从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至水泥厂污泥接收料仓存放。当污泥到达,污泥接收仓的顶部仓盖开启,污泥排入仓内。在储存仓下部设有液压滑架装置,储存箱内的污泥被滑架源源不断的推入储存仓下部的螺旋卸料设备。螺旋卸料装置将污泥输送至污泥泵,然后在污泥泵的作用下,污泥通过管道被送入水泥窑与水泥生料一同进入水泥回转窑进行煅烧。

回转窑相当于一个逆向的热反应器,当物料流动时,经过不同的阶段,温度不断升高,包括水的蒸发,预热,煅烧最后生成熟料。在回转窑内生料需要达到1450°C才能烧成熟料,这时窑内空气的温度可以达到2000°C以上。另外窑的长度和窑内气体的温度决定了物料可以保持4秒多1200°C以上的高温,这可以充分保证最稳定的有机化合物也能被破坏。煅烧过程中和煅烧后,窑内物料剧烈搅动,氧气充足,所有碳、氢物质可以被完全氧化成为二氧化碳和水,碳氢不会再化合。有机废物的所有成分都将在熟料中结合成稳定的化学结构,成为产品化学结构的一部分。在熟料生成阶段,钙、铝、硅和铁形成晶体状的结构。通过以上步骤,污泥中的能量得到利用,污泥中的无机物转化为水泥熟料,最终使城市得到安全处置。

(2)产污分析

1、施工期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主要是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涉及的土建施工很少,除施工场地少量的人工开挖会产生少量的扬尘外,其余设备基础、设备平台均使用商品混凝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很小。施工过程中会在混凝土养护时产生少量的施工废水,这些废水经过简单的沉淀处理即可达标排放。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种类少,施工时间短,工程处于厂区内,对厂区外声环境影响基本可以忽略。

2. 营运期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当中主要是在煤粉制备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污泥在旋窑内燃烧产生的SO2和NO2。同时,本项目在营运期污泥仓会产生少量的臭气。污泥泵、液压站等设备会产生噪声。污泥储存仓清洗时会产生少量的清洗废水。

八、污染物治理措施

(1)废气治理工艺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泥在燃烧时消耗的煤产生的少量SO2和NO2。污泥储存仓在存储污泥时产生的臭气。其治理工艺流程如下:

煤粉制备产生的粉尘→布袋除尘器→达标排放;

因处置污泥水泥窑产生的粉尘、SO2和NO2→脱硝→布袋除尘器→达标排放;

污泥储存产生的臭气→正常工况:水泥窑焚烧;水泥窑检修情况下:活性炭除臭→达标排放。

(2)废水治理工艺

本项目产生的少量污泥存储仓产生的清洗废水与污泥混合后一同进入水泥旋转窑炉内处理,水分蒸发,有机物转化为CO2和水,不新增废水处理设施。

(3)噪声

噪声→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管道消声→达标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污泥全部转化为水泥熟料,不产生固体废弃物。

九、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拉法基在重庆市的三家工厂,拉法基南山、拉法基地维、拉法基特种水泥都先后参与了重庆市处置污泥的工作。从以上各厂处置污泥前后污染源监测对比情况可知:水泥窑处置污泥前后烟尘和SO2变化不明显,NOx的总趋势是大幅下降(由于污泥焚烧带入的水分及焚烧污泥会使得水泥产量略有下降。)因此,本项目水泥窑较处置污泥前,不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不会增加国控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污泥处置后水泥窑排放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变化较小。

同时,根据拉法基重庆南山工厂、地维工厂和特种水泥厂污泥处置的实践,采取除臭措施后,污泥臭气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营运期间会产生少量的储存仓清洗废水,这些清洗废水随污泥一同输送至水泥旋转窑内处置,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时主要设备噪声主要来自污泥泵、螺旋输送装置等。通过采用环保型低噪声设备、设备之间采用柔性连接、设备基础减振等防治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设备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污泥全部转化为水泥熟料,不产生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十、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可达标排放。

(2)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功能现状。

项目运营后,若采取上述环保治理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三废”污染物排放,最大限度规避风险,严格做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公司对环境影响达标可控,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次公示时间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成都兴蓉拉法基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或环评单位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查阅简本(联系方式附后)。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若您对项目建设或本此环评工作有何意见或建设性意见,请您在10个工作日的公示期间内与环评单位联系。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采取发电子邮件、打电话和邮寄信件等多种方式发表意见,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根据公众意见在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给出采纳与否的说明。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本次环评工作承担单位为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205号)。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成都兴蓉拉法基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由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和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合资公司,公司注册手续在办)

地址:成都市都江堰市四川都江堰经济开发区九鼎大道21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8280007347

环评编制单位: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十八号邮编:610041

联系人:崔先生

电话:028-85554742

邮箱:8761326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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